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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综合协调
● 协调全区交通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转,搞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;
● 开展调查研究,定期召开例会和联席会议,及时提出并解决全区交通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;
● 认真抓好全市的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,体现本地区特色,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;
● 通过百分验收和交通安全日常工作的百分制考核等手段,加强对各街乡镇和系统社会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考核评比。
二、执法指导
● 依照有关交通法律、法规,突出工作重点,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不落实的重点单位、重点人员及易发生交通违法事故的重点行业、重点人群(包括车辆违章超标的单位和12分的驾驶员)的教育管理和追究处罚的工作指导;
● 加强对交通支队宣传执法检查、监督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。
三、社会化宣传教育的协调组织
● 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,做好社会面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工作,特别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,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;
● 组织指导宣传民警对重点交通行为人的宣传教育;
● 协调、组织各基层单位及全区的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。
四、基础建设
● 研究制定中长期及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,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;
●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信息系统所提供的情况和数据,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科技含量,为交通宣传管理服务;
● 落实全区交通安全民警及基层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建设,制定考核计划,组织培训工作;
● 加强交通宣传基础档案建设和管理。 |